镇巴:从四个方面倾力打造阳光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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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实行大事实事、民生工程和信息反馈全面公开,救灾资金发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作补偿费、工程招投标等全过程公开,使公开有载体、责任有监督、操作有规程、管理有制度、内容有记载、办事有人员、反馈有渠道。

    二是扩大政务公开范围。不断将政务公开向党群机关、人大政协和检查审判机关延伸,将政府“红头文件”、领导活动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并通过“领导信箱”、“民声通道”等方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便民服务平台。

    三是强化政务公开监督。选配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作为政务公开监督员,定期对全县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设置意见箱、举报箱,发放评议表,开通直线电话、业务电话以及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严格政务公开考核。坚持逐级考核原则,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惩。县上还将政务公开作为对部门及其主要领导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