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通过重大事项全委会票决、“一把手”末位表态、实行党务公开、开好民主生活会、县委、县纪委委员开展询问和质询等形式,深化党内民主。今年以来,4名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全县共建立党务公开联系点304个,示范点35个,党务公开事项1365项(次),设立意见箱324个,公开电话93个,解答问题建议38个;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105个,征求意见建议、查摆问题320余个,全部得到整改落实。
二是继续完善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采用任前廉政鉴定、廉政巡察、廉政谈话、警示训诫、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等形式,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时刻置于严密的监督之下,防止道德失衡、行为失范、权力失控。今年以来共实施警示训诫8人,其中警示提醒3人,责令纠错5人;对领导干部任用、奖惩实施廉政鉴定56人次;完善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350余个;领导干部述职述廉320余人次;对46名新任和交流的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三是通过纪委书记参加干部任免前的酝酿讨论、监察局长参加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议的形式,确保重大决策有人监督,重要事项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