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转变工作作风,规范干部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镇巴县人劳局认真落实六个“进一步”,不断强化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公仆意识,对于基层和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本着人民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做到急人民群众所急,想人民群众所想,办人民群众所需,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根据工作特点,采取有效形式,建立健全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增强大局意识,对于上级的决定、上级交办的事情,要雷厉风行,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根据《镇巴县关于推行领导干部廉政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局班子成员和局属单位负责人都要就如何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发扬民主、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等方面作出承诺,年底结合年度考核在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接受大家的评议。认真落实干部岗位责任制。各单位(科室)要按照工作耶能和工作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工作标准,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心尽责搞好木职工作。认真落实科室(含局属单位内设科室)服务承诺制。各科室要以便民、高效为原则,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从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和服务质量入手,进一步修正完善服务承诺的内容和标准,向社会公开,并严格执行。切实规范办事程序。各科室都要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具体化,办理程序化,并在科室的显眼处上墙公开,以方便服务对象办事。严格限时办结制。各单位(科室)及共工作人员在办理各类事项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局上制定的《限时办结制度》的时限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认真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局上制定的《首问责任制度》和《工作人员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要求首位接受询问的机关工作人员,对于询问事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应当立即予以办理;对于询问事项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应帮助联系并引导询问人到承办久办理。对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不负责任,违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视情节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
三是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各单位、科室从严规范本单位(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坚持依法行政,照章办事,规范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克服部门权力利益化的倾向,严禁各种损害基层和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确立“有限政府”的观念,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对国家工作人员招录、劳动仲裁、人劳社保项目审批以及执法处罚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要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
四是进一步搞好优质服务。在服务中必须做到"三坚持八反对"。即:坚持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有问必答、主动释疑、耐心解释、平等切磋;坚持上门服务、现场服务、主动服务,诚心诚意、全心全意;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反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反对"冷、硬、顶";反对盛气凌人,居高临下;反对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反对吃拿卡要;反对私利和权力结合;反对个人恩怨与公务挂钩;反对为个人私利把手中的权力用足用活。
五是进一步推行阳光政务。实施"阳光工程",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全县人劳社保管理与服务的"透明度",通过局上的、局属各单位和科室上墙公开的政务、事务、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使公众充分了解人劳社保的管理与服务内容,努力搭建公开、公平、公正的人劳社保管理与服务平台。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的办法,多渠道征求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对待,认真整改。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实施社会有效监督。各项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要及时上墙公开。
六是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政风行风建设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局属各单位(科室)各司其职,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政风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政风行风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集体座谈和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征求管理相对人及有关部门的意见,督促局属各单位各科室切实履行职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查处,坚决纠正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坚决纠正机关作风懒散,纪律松弛的现象。
(镇巴县纪委 涂立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