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重大经济社会活动预警提醒制度,是镇巴县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年”活动的一项举措,是有效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市场交易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竞争,促进重大经济社会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的一项制度创新。它拓展了警示训诫工作范围,为教育、保护、挽救干部提出了新的规范。
该制度以抓廉洁、保质量,预防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为目的;以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征兵,高、中考,招商引资贸易洽谈,各类社会募捐活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政府采购,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等重大经济社会活动为预警范围;以对重大经济社会活动实施全过程进行跟踪提醒监督、训诫纠错挽救、警示提醒教育为方式。同时,强化五项措施,确保制度推行。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实行廉洁承诺制。在重大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相关工作实施前,在专门监督机关的全程监督下,承办方和参与方签订廉洁承诺书,明确相关规定和实施要求,达到预警目的。三是实行警示提醒。在重大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相关工作实施前,关口前移,扎实监督,监督职能部门提前介入,并派员全程监督,现场给承办方和参与方负责人谈话,开展警示约谈,发放廉政提醒卡,讲明工作纪律,亮出法规底线,达到预防违纪违法的目的。四是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对反映、控告、举报重大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管理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受理并严肃调查处理,通过该领域的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威慑力增强预警提醒的说服力,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五是开展“四个一”活动。由县纪委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实施重大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实施单位领导或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及相关职能部门派员讲一堂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党课,开展专题研讨活动,提高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一次重大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领域的违纪违法典型警示教育电视专题片,敲响警钟;对近期内发生的重大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领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一次深刻剖析,专题讨论,有条件的组织干部赴看守所、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明纪,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听廉政教育课、参观、观看警示片、案件剖析、学习讨论等活动,交流一次心得体会,在思想上深刻认识违纪违法行为给个人、组织、家庭、社会带来的危害,从制度约束的“不敢为”变为个人思想上的“不想为”。
(镇巴县纪委 吴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