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三项措施强化社会经济活动领域的警示教育
一是对相关单位在重大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管理工作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遵守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警示提醒,关口前移,强化监督。
二是对重大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管理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用“教育+强制”的办法,对越过思想道德防线的行为,依据党政纪条规,进行提醒、预警、挽救。
三是反映、控告、举报重大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管理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经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受理并调查处理后,利用典型案件对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