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召开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措施,落实部门任务,明确责任。
二是建立项目报备制和归集管理。对行业下达的项目在实施时,要明确规定,由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向县发计部门进行项目报备,县发计部门要建立项目库,对所有实施的项目归集管理。
三是严把招投标关。县发计局应规范招投标项目审批文件,项目的招投标方案严格实行申报制,关键的环节和程序不能简化,严格审批程序,行政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四是切实落实项目建设“四项制度”。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建设中,要切实把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合同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四项制度落到实处。每一个建设项目从初步设计方案、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和审查、招投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工程监理认真执行准入制度。
五是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县科技局、城建局应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把好地震设防关。
六是加强资金管理。财政局应完善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专户运行,专款专用,规范拨付款程序。不得随意变更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
七是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管。城建局应采取切实措施强化监管,坚决纠正一人监理多处工地,项目经理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的问题。监督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建筑程序管理规范,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八是加强已竣工项目的验收决算审计工作。对已完工的工程项目,应及时组织工程验收,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办理工程结算。
九是项目变更应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以有利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及后期办理竣工决算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