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改革教育财务管理方式实行“校财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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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巴县为解决中小学财务管理中存在管理粗放、支出不规范、票据不合规、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规范收支行为,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完善制度建设,提高中小学财务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在全县中小学全面推行教育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实行“校财局管”。

    “预算统编”。以独立核算的中、小学校为预算编制的基本单位,学校为县文体局的二级预算单位,村级小学(含教学点)纳入乡()中心小学统一编制预算,实行报账制管理。按照部门预算“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学校按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提出预算建议数,经县文体局审核汇总后,编制部门预算标准文本,报送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县人大审查批准后,将中小学预算直接下达到学校,并进行监督管理。

    “账户统设”。各中学、乡()中心小学设财务室,其会计岗位统一设置为主管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具体负责各学校及辖区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各乡()中心小学代理村级学校的会计核算工作,村级学校设报账员,负责村级学校的财务管理和报账工作。相应取消“教师工资统发户”,在金融机构开立“中小学支出零余额账户”;取消学校在金融机构开立的所有银行账户,由县财政局在金融机构为各中学、乡()中心小学分别开立“xx学校支出账户”、“xx学校专项资金专户”和“xx学校收入结算户”三个账户。

    “集中收付”。学校组织的预算外非税收入通过非税收入结算户缴入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专户,由县非税局按收入类别和科目,分校单独核算。学校用款程序为:由学校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文体局申报用款计划,县文体局审核汇总后,送县财政局审核通过国库或财政专户拨付,采取集中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支付。人员支出由县财政国库机构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到个人账户,实行“一折通”发放;数额较大的商品和服务支付实行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数额较小的通过 “中小学支出零余额账户”,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到学校;其他资本性支出由财政国库或财政专户,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

    “票据统管”。学校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由县非税局统一管理,学校直接在县非税局领购和缴销,实行票款同行,以票管收,严禁坐收坐支,严禁转移或隐匿收入。

    “采购统办”。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采购支出,由学校提出采购计划,经县文体局审核同意后,报县财政局复核,由县政府采购中心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岗位聘用”。县财政局委派一名主管会计,具体负责教育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业务指导工作。各中学、乡()中心小学的主管会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文体局从中、小学现有会计人员中择优选用。

    “远程核算”。学校实现与县文体局、财政局联网,财政资金实行网上申请、审核、支付和查询;建立局校联网的会计电算化远程核算网络系统平台,实现学校会计账务处理的“远程核算、网络管理、后台控制、动态监督”,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和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镇巴县纪委   张华 涂立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