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下发后,镇巴县不等不靠,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是制定印发了《镇巴县勤廉问责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问责对象、问责原则、问责范围、信息来源、问责方式及问责办法。同时制定了《镇巴县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对表态范围、表态形式、表态程序均做了具体要求,强化了对权力的运行和监督。
二是出台了《关于在重大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管理工作中实行警示教育制度的意见》,明确了教育目的、教育对象、教育方式、工作方法和执行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切实预防和杜绝“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不正当行为,维护社会公平竞争,促进工程建设行业在我县更加健康有序开展。
三是出台了《镇巴县重大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监督暂行规定》,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凡重大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实施前,必须提请专门监督机构实施监督,切实加强各类项目、工程的监督管理。
四是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合同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决算审计制。
五是修订完善了《镇巴县城镇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镇巴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镇巴县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探矿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办法》、《镇巴县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项目管理、实施的办法、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镇巴县纪委 涂立洲 朱洪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