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县上成立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办、县发计局、县城建局、县外侨办相关领导和人员参加的落实厉行节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主抓落实厉行节约工作。为便于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纪委监督室,确定1名同志为联络员。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邮箱。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省、市、县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通知精神,以及中、省、市、县纪检、监察、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的通知和安排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绷紧艰苦奋斗和过苦日子这根弦,增强抓好工作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执行中、省、市、县要求的自觉性。
三是认真落实任务分工。县落实厉行节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县级机关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工作任务分工表》,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落实工作任务的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各级各部门都要围绕任务分工,在本系统、本部门和本单位进行再分解,做到任务分解到位,人员责任明确到位。
四是量化经费缩减指标。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对2006年至2008年在公款出国境、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用电、用水、用油四个方面的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认真摸底,在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2009年压缩经费开支的目标和具体数额。各项经费支出压缩、降低的具体情况要求要在本单位公示。
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必须依靠制度作保证。各单位各部门都要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及配套措施,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财政部门要采取调减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方式,按《通知》要求拨付行政经费。按市上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主要领导干部配备和更换公务用车实行备案制度,县纪委将按省市要求出台建设和装修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领导干部住房等事项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一要积极做好迎接省市专项检查准备工作。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二要将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对工作不落实和量化经费缩减指标不达标的乡镇和部门,给予以通报批评并对主管领导实施责任追究。三要整合监督力量,严查违规违纪问题。县纪委监察局通过举报电话、举报箱、网上举报等渠道及时受理举报线索,对新闻媒体披露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介入核查,核查和处理结果必要时将通过媒体公开反馈。在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过程中,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镇巴县纪委 吴国安 涂立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