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忠于职守,认真履职。各验收组人员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地做好验收检查工作,按照验收时限要求,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恢复重建工作标准,端正思想作风,自觉秉公办事,验收过程中不带任何成见,不能掺杂个人好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乡镇限期整改。验收组在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或不明确的问题时,要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不得擅自作主。
三是严谨细致,求真务实。验收组在验收过程中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注重改进检查方法,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了解恢复重建工作中的真实情况。总结汇报验收情况时,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无误、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人对事做出结论,务必真实准确,经得起检验。
四是实行验收组长负责制。各验收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对验收组工作和有关活动负完全责任。要对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确保实效。验收时,吃住行一律从简,不得搞特殊化,不准接受任何礼品和土特产,不准参与违反规定的娱乐活动,不准借机办与验收工作无关的事。验收期间,各验收组组长白带车辆,解决交通问题。
(镇巴县纪委 涂立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