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做到“四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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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三项政策、四项资金”督察要求,镇巴县财政局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24个乡镇财政所和县局机关7个科室、6个局属单位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资金账户228个,涉及财政资金112199万元,其中:预算内财政资金50150万元、预算外财政资金8808万元,各类财政专项资金53241万元。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扎实开展了单位自查、全面检查和落实整改措施等各项工作,做到了组织领导、目标责任、工作措施和整改落实“四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局党组对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就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预算科、财监科抽调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从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抽调人员20多人,组成4个检查组,对县级和各乡镇财政资金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为检查工作的全面完成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目标责任到位。根据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单位均按时进行了自查,并上报了自查报告,检查组也于418日前全面完成了检查工作任务。此次检查工作认真落实了检查责任,实行组长负责制,要求做好检查工作底稿,做到账户基本情况以及相关附件资料齐全;严格检查程序,做到不漏检查内容,不漏工作环节,不漏检查重点,确保了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将检查中发现的资金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于420日向领导小组进行了专题汇报。

    三是工作措施到位。按照省市检查的总体安排,为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推进,采取了各单位自查和统一组织检查同时进行,边查边改、以查促改、整体推进的方式进行。检查按照10个方面51条检查内容,对200712月至20093月底所有财政资金进行了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检查中除了详细调阅资料、查看账务外,还对开户金融机构及用款对象进行了核对。在注重检查细节的同时,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项目资金,对民生“八大工程”、灾后恢复重建、村级资金、退耕还林、家电下乡等各项惠农资金的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二是突出重点检查环节,密切关注资金收付管理关键环节和风险点,重点检查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资金拨付及核算情况、涉农资金兑付情况、会计岗位及资料移交情况、自查整改情况。

    四是整改落实到位。为了使此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并为今后财政资金管理改革提供可靠依据,结合自查和检查出的问题,召开专题汇报会进行认真分析,分门别类,对存在的问题逐一落实了整改措施。县财政局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落实了下一步加强资金安全管理实施意见。对乡镇财政所存在的账务处理、制度落实等一般性问题,由联系的科室或局属单位牵头负责指导,于4月底前完成整改。对涉及资金安全隐患的特殊性问题,由检查组提出意见,交局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于5月底前完成整改。对没有实行财政专户统管的情况,按照财政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统一调度”的总体要求,及时制定了实施方案,在6月底前将各类财政专户资金归口到财政国库部门管理,办理相关账户移交手续,实现财政专户资金的统一和规范管理。

                                                          ( 镇巴县纪委   涂立洲   蒲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