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永乐乡以实际行动强化三项政策四项资金督察

 
 
打印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思想是个总开关,思想决定行动,开展“三项政策、四项资金”督察工作是市、县的重要安排部署,是确保扩内需、重民生、保增长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财政监管的实际需要,对政府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为此,改镇迅速传达了会议精神,成立以镇人民政府镇长为组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财政、民政、交通、农经、社保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项政策、四项资金”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熟悉经济和财会业务、责任心强的干部配合镇财政所认真开展督察和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此次督察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全面开展自查,确保督察工作不留“死角”。对扩大内需、民生八大工程、灾后恢复重建等三项政策落实情况和扩内需保增长、民生八大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地方政府自筹等四个方面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确实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账目清楚,科学安排使用资金、规范化管理、安全化运行,坚决杜绝和查处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

三是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自身实际,科学规划和管理项目,合理分配使用资金,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拉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项目和资金真正落到实处,保证资金使用效果;

四是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在项目的实施和资金的运行过程中,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杜绝盲目而动和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现象,以免造成工作失误;

五是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履行财政监督作用,严格票据管理、规范会计秩序及镇村两级财务管理,巩固和深化专款报账核销制,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

                                                   (镇巴县纪委   涂立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