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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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宁强县监察委员会代主任宋虎就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情况,向宁强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作专项工作报告。这是宁强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营商环境是党中央高度关心的“国之大者”。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宁强县监委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及省市县工作要求,忠诚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把监察监督贯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以精准有力监督执法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近年来,宁强县监委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成立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工作专班,制定营商环境领域监督调查处置、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化作风建设整治“三不一慢一乱”等专项监督方案,重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亲商助企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从严从实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及工作措施落地落实落细。近三年,全县监察机关共处置营商环境领域问题线索167件,处理115人,移送检察机关6人。县监委强化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成效显现,受到县委、县政府充分肯定。全县经济持续稳中向好,近3年国民生产总值平均增长8.7%,营商环境在全市综合排名明显提升。

下一步,宁强县监委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重点聚焦营商环境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扎实推进专项监督,在规范权力运行、厘清政商交往边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持续强化监督调查处置,紧盯职能部门及公职人员履职尽责中存在的作风和腐败问题,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确保形成有力震慑;坚持查改一体贯通,坚持以案促改、促建、促治,推动实现标本兼治;督促各部门各单位狠抓干部教育管理,锤炼“勤快严实精细廉”优良作风,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和水平,共同营造企业负担轻、行政审批畅、经营环境好、公共服务优的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