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共八章五十九条,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派驻(出)机构、队伍建设等全面规范提出遵循,是每个纪检监察干部的必修课,是我们的看家本领,必须学在经常干在日常。”
“《条例》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边界,也对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将认真学习《条例》,提升业务知识水平,增强履职本领,努力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过学习《条例》,使我对自己的职责定位有了更清醒的认识,明确自己该做什么、该怎么做、哪些不能做。作为纪检监察新人,今后我将持续学好《条例》,尽快熟悉岗位职责、适应岗位要求,在新岗位上有新担当、新作为。”
以上如火如荼的场面,是宁强县纪委监委在定期组织的“清风讲堂”上,连续几期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开展专题学习的场景。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印发后,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召开会议,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第一时间对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创新形式坚持以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清风讲堂”为充电点,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线上,利用“汉源清流”微信公众号、县纪检监察网站和纪检监察工作群等,持续办好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专栏,发布《条例》内容,并在学习工作群中推送上级纪委监委对相关业务知识的解读,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搭建“微”平台,畅通线上学习路径。线下,及时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发放《条例》,做到人手一份。利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全员纪检监察业务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并将《条例》知识纳入到新任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内容中,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进一步调动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主动性。
截至目前,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条例》集中学习50次、座谈讨论20次、受教育3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