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五个强化”深入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打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宁强县立足职能职责,着力“五个强化”,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强化专题学习,增强思想自觉。县委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先后6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会议精神,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县纪委以纪委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例会等方式,围绕粮食安全领域开展4次专题集中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注重研讨交流,县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围绕《“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习近平总书记重视粮食安全的故事》,分别结合自身成长经历谈认识谈体会谈打算,深学细悟笃行,不断增强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安排部署。按照中省市纪委监委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县纪委监委迅速牵头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专项整治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从强化安排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专项巡察、严肃查处问题、注重查纠并举、健全长效机制等六个方面对全县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进行全面部署。

强化自查自纠,摸清实情底数。县纪委监委督促指导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属国有粮食企业聚焦粮食收购、销售、存储、出库等环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县羌州粮油有限公司等6家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摸清全县粮食购销领域实情底数。紧紧围绕责任、腐败、作风三个要点,从找准症结、强化监督、查纠并举着手,推动县委和县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业务主管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着力解决职能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在粮食监管、收储、销售等方面可能存在的监督缺失缺位、失职失责、擅自动用盗卖、虚报损耗、吃拿卡要等问题。

强化专项巡察,提升治理效能。全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启动后,县委及时召开县委巡察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中省市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工作。成立粮食安全领域专项巡察组,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要求,以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对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个县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党组织进行为期40天的专项巡察。专项巡察组通过公开举报方式、走访座谈、调阅材料、实地检查、个别谈话等方式,重点了解被巡察单位监管责任落实和粮食购销企业执行运行情况,着力发现粮食安全领域可能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整治实效。县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已对粮食安全领域主管监管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开展3轮次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信、访、网、电”投诉渠道作用,畅通信访举报平台,及时受理信访举报问题。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受理的粮食系统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筛查”,建立粮食系统问题线索专门台账,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应查尽查、快查快办,同时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27个问题责令职能部门立行立改,目前已陆续整改到位,工作约谈提醒3人,督促修订完善规章制度5条。县市场监管局已开展执法检查178人次,检测粮油购销领域计量衡器400余台,检查重点粮食经营主体12家,涉粮经营户295家。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分别对国有粮食企业涉粮财政资金清理清查,开展专项审计。通过织密“监督网”,不断夯实粮食购销领域职能部门主管监管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