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经县委研究同意,2020年11月24日,宁强召开县委巡察整改集体约谈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委第七轮巡察暨生态环保专项巡察和县区交叉联动巡察的14个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
会上宣读了《中共宁强县委巡察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通报了县委第七轮巡察暨生态环保专项巡察和县区交叉联动巡察发现的问题,被巡察党组织代表就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做了发言。
会议强调,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被巡察党组织要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要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严禁出现报告整改、文件整改。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冲刺全年奋斗目标结合起来,借助巡察整改契机不断改进工作,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直面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巡察整改措施,把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始终,强化巡察整改情况报送和信息公开。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要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要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县委巡察办要建立巡察成果运用台账,完善巡察整改通报机制,履行好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职能。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第七轮巡察授权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负责人,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县委巡察办全体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