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问题的发生,充分说明你单位在干部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和漏洞,要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开展自查整改、落实监督责任,有效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这是宁强县监委向该县某单位发出的一份监察建议书。
这份监察建议书,源于宁强县纪委监委查处的一件职务违法案件。经查,该单位某下属单位出纳长期兼任本单位会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采取重复报账、编造虚假支付名目等手段,骗取、侵吞公共财物归个人使用。问题核实后,县纪委监委给予涉案人降低退休待遇政务处分,并以涉嫌贪污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2名履行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目前,涉案人员已依法受到法律制裁,涉案款物已退缴。
为积极做好执纪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促改”,今年以来,宁强县纪委监委向全县有关镇办部门单位发出“以案促改”建议书2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0份,督促以案为鉴,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整改问题。
“监察建议书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为我们开展整改指明了方向。”收到监察建议书后,该单位认真安排部署自查自纠工作,在系统内开展了专项检查。同时,一方面着力加强廉政教育,通过进行集中学习研讨,讲专题党课,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廉洁意识;另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咬耳扯袖、防微杜渐,从源头上防范腐败问题发生。
“下一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并及时总结监督检查、执纪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提出针对性的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全县各级各单位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综合效果。”宁强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