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宁强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着力学习培训、监督执纪、警示教育、安全意识“四个抓手”,精准发力,推动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抓学习培训,夯实执纪审查基础。利用委机关全体会议、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推进会等方式经常性、系统性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围绕纪检监察案件审查调查、信访举报、宣传工作等业务知识开展集中培训,力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职责职能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交流互通,把学习培训成果转换为工作成效。2019年,共计组织学习培训6批700余人次。
抓监督执纪,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把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灵活运用到执纪工作实践中,结合“办案质量提升年”活动,精准把握执纪标准,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2019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690件,立案220件,结案220件,党纪政务处分196人,立案调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56.31万元。
抓警示教育,做实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通过宣传栏、县纪检监察网站,汉源清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向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结合“以案促改”工作,聚焦13件典型案件,编印警示教育读本,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真正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2019年,共计通报曝光各领域典型案例62起82人,占查处案件的37%。
抓安全意识,确保审查调查“零事故”。通过上挂下派、以案代训等方式对全县各镇办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开展“走读式”谈话进行培训锻炼。2019年,上挂下派、以案代训共计60余人次。结合谈话室实际情况,完善相关制度措施。严格审查调查谈话安全预案制定,谈话室使用、物品保管等环节的审批登记,规范手续流程。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加强对基层谈话室的督导检查,督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截止目前,我县执纪审查调查未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