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监委集中为18名干部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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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宁强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通过澄清正名为被诬告误告错告干部消除影响、撑腰打气,鼓励干部干事创业。

严格筛选澄清正名对象

“我们坚持有问题的干部不能放过,没有问题的干部也决不能遭受诬告,对诬告陷害、误告错告的干部及时进行澄清正名。”该县纪委案管室工作人员对照标准,认真筛选核查拟澄清正名的名单。

今年以来,针对近三年来的信访件“起底清零”和省委第三巡视组批转信访件的办理反馈情况,重信重访问题突出,且个别匿名诬告陷害信访件,严重影响被举报人开展工作。该县纪委监委及时制定出台了《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干部澄清正名实施办法(试行)》,对澄清正名对象的认定更明确,主要是两种类型:一是经查信访举报反映内容全部失实,并对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二是经查信访举报反映内容部分属实,但按照容错纠错及‘三个区分开来’的相关要求应对予以澄清的。

精准规范澄清正名程序

“人言可畏、众口烁金,这一年多我深有体会。纪委调查过2次反映我的信访件,我心里压力很大。有段时间,我很纠结,不知道在工作中到底该‘啃硬骨头’还是该‘和稀泥’。这次召开会议给我澄清正名,消除影响,特别感谢县纪委的担当,让我能够轻装上阵,更好地投入工作。”该县一名身处扶贫前线的干部说道。

该县纪委按照信访举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办理、谁澄清”的原则实施澄清正名。对拟澄清正名的对象由县纪委监委集体会议研究决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由纪检监察机关将《澄清正名函》发至本人及其所属的党组织或单位,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带领核查组到被澄清干部所在的党委(党组)或单位,召开会议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是非,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让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同时,严肃查处企图通过恶意检举控告,意图影响个人、干扰组织的行为。

准确运用澄清正名手段

“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我们一开始是有担忧的,担心个别澄清证明对象会把县纪委监委的《澄清正名函》作为‘护身符’,所以我们在召开澄清正名会议的时候,会特别强调——澄清正名是针对举报失实问题的澄清,而不是给干部打包票的证明。”该县纪委副书记李建德主抓澄清正名工作颇有心得。

为确保澄清正名工作切实彰正气、祛邪气,有力凝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正能量,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原则,对查否的信访件,及时反馈给信访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对误告错告且需要澄清正名的,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正名;对误告陷害,除了要实施澄清正名,还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者的责任。

让诬告者心有所畏,为担当者而担当。今年以来,宁强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职尽责,激浊扬清,先后集中为10名科级领导干部和8名镇村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名误告错告者实施了提醒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