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纪委监委“三举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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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始终坚持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聚焦“打伞破网”,采取三项有力举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标中省市县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明确各镇(办)纪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相关室和县委巡察机构等职责分工,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和巡察检查重点,结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扎实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拓宽信息渠道,规范线索处置。统筹运用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举报平台,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开展纪检监察案件线索大起底,重点对2016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办结案件及查否了结线索中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及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进行大翻查、大起底,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进一步提升线索核查质效,印发《宁强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核查清零“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同时,坚持主动出击,以发现问题为主要任务,通过督查检查等方式,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捕捉扫黑除恶问题线索。

从严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把基层反腐“拍蝇”主动融入扫黑除恶专项治理,既坚决查处传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又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既从严查处“保护伞”,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又严肃追究落实专项斗争中工作不力、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深挖细查背后腐败和党员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以及在工作推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