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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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坚持突出重点、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统筹推进镇(办)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和村(社区)巡察工作。

突出政治监督,把准巡察重点。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将巡察监督重点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三方面,到“六围绕一加强”以及“三个聚焦”“四个落实”贯通起来,紧紧围绕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要求,聚焦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政治巡察。

构建完善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出台《中共宁强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巡察工作任务、程序、方式方法,纪律要求。修订完善《十五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年)》将村(社区)党支部纳入县委巡察监督范围。制定《村(社区)巡察工作规程》,稳步推进巡察村(社区)工作,巡察村(社区)党组织130个,已完成村(社区)总数的61%。制定《宁强县巡察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综合运用“三项机制”,发挥巡察平台熔炉作用,建立新提拔科级干部和年轻后备参与巡察工作制度,先后有33名巡察干部提拔重用。制定《中共宁强县委巡察工作约谈机制暂行规定》《宁强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夯实被巡察党组织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政治责任。

强化巡察监督,提升巡察质量。建立健全巡察整改评估验收机制,夯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中期督导、整改结束验收评估通报的工作制度,有力推进了巡察问题整改;建立巡察“后评估”制度,加大对巡察组人员的工作纪律、干部作风监督管理。建立巡察情况向被巡察党组织联系县级领导通报、向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通报反馈巡察情况常态化工作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铸造巡察铁军。增设4个专职县委巡察组,配备7名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新招录公务员2名,目前县委巡察机构有专职干部14名。动态管理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将熟悉纪检、组织、审计、财务、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专业人员充实到巡察工作人才库,入库人员达120余名。强化业务培训,编印《巡察工作手册》200余本,举办巡察干部培训5期,培训人员600余人,选派20余名巡察干部参加省市巡视巡察工作,通过以巡带训,增强我县巡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县域巡察工作质量。

优化成果运用,形成工作合力。对巡察发现的违规报销通讯费和党费缴纳、财务管理不规范等共性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下发整改建议书,跟踪督办,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完善巡察监督与纪委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提高党内监督实效。完善巡察信息共享、巡察成果共享、巡察干部共享等联动机制,健全巡察前信息搜集、巡察中信息处理、巡察后信息反馈的链条式处理机制。完善深化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协作配合机制,强化结果运用,放大提升巡察监督实效。

       目前全县已开展常规巡察6轮、扶贫领域专项交叉巡察1轮、扫黑除恶专项巡察1轮,巡察党组织55个,巡察村(社区)党组织130个,发现问题785个,移交问题线索80条,其中约谈提醒50人,立案13件,党政纪处分22人,移送司法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