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全体干部签订扫黑除恶保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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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审查调查保密纪律,用制度约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有力有效开展,近日,宁强县纪委监委组织机关全体干部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密承诺书。

签订承诺书之前,县纪委监委扫黑办领学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密承诺书》,两委机关干部进一步了解了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密制度和规定,知悉了应当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明确了不得违反的要求和禁止事项以及应当承担的纪律法律责任。

承诺书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对文件流转、举报信息、档案资料、工作会议、线索信息、审查调查等七个方面的保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重点明确了涉密文件由专人统一管理,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未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群众来信、来电、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线索以及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文书档案,统一由专人进行管理,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遵守保密规定;委机关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敏感信息、形势分析、统计数据、正在立案查处案件具体案情及有关情况,不向外泄露、传播;不得泄露尚未公布或正在立案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涉密事项;不得泄露上级纪检、监察、信访部门直接交办的正在查处的案件详情及有关涉密事项;不得泄露尚未公布或已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办的具体案情。

保密工作无小事,通过签订保密承诺书,机关4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提高了保密意识,严明了保密纪律,夯实了保密责任,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