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六个严禁”向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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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强县纪委监察委向全县印发了《关于重申严禁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驰而不息整饬“四风”的要求,紧盯节点,持续发力,坚决刹住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歪风。

《通知》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加“升学宴”“谢师宴”;严禁以配偶或其他亲属的名义,采取分期分批、不同地点或转入乡下、外地等方式变相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严禁巧立名目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教育等费用;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等。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包括离岗退休人员)的提醒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坚决遏制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歪风。

    《通知》指出,各镇(办)纪委、各派驻纪检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疏于监督管理,导致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