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当好“三员”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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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宁强县纪委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主动作为,当好“三员”,有力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当好“参谋员”。及时向县委汇报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和合理化意见建议,定期向县委报告工作和重要情况,对重大问题、紧急事项,及时提请常委会专题研究,快速解决。今年以来,协助县委常委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3次,研究有关工作5次,督促各单位制定了个性化主体责任清单,修订完善了主体责任纪实制度和纪实手册,在全县营造了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的浓厚氛围。

       二是当好“协调员”。县纪委积极协助县委夯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与各责任主体之间的联系沟通、情况收集和工作协调,定期会商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助推反腐败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协助县委制定了《反腐败协调办法(试行)》,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反腐败领导小组会议,不断整合办案资源,共享案件线索,注重成果运用,形成了各尽其责、互相协调、心齐气顺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凝聚了管党治党合力。

       三是当好“监督员”。按照县委部署要求,强化动态监督,采取自检自查、常规督查、突击检查、专项核查等方式,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强化对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全程指导和精准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落实。切实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力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严格问责,有效倒逼“两个责任”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