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优化营商环境治理 严肃追责问责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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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宁强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招商引资突破年”目标,强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治理,严肃追责问责88人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夯实主体责任。结合“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该县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汉中市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十条禁令”》,对照“十条禁令”,各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营商环境领域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及时弥补,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

织密监督网络。该县纪委监委向全社会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治理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对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进行系统排查、优先办理、限时办结。为提高治理的针对性,面向全县225名企业家发放了《致全县企业家的一封信》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征求意见表》,主动征求企业家对全县营商环境整治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线索,共收到企业家意见建议12条,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线索4条。

强化监督检查。该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对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并领取报酬进行清理检查,进一步规范就业环境;对窗口单位工作作风进行突击检查,督促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对发改、农业、住建、国土、环保等职能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43个,现场纠正22个,给原单位交办17个,直查直办14案14人。

严肃追责问责。该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该县纪委实施提醒谈话42人次,实施诫勉谈话8人次,批评教育9人次。对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敢闯敢干,出现失误和错误的干部,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容错纠错,该县纪委对2人使用了容错纠错。对违反“十条禁令”的部门和个人,坚决从严查处,党纪处分、政务处分29人。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实行“一案双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予以问责,共问责“一把手”1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