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纠正“四风”,宁强县纪委紧紧围绕省市纪委“五个专项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积极谋划,扎实开展“3+2”专项治理工作。
清查问题线索,加强排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今年以来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涉及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喜庆和公款吃喝、报销个人花费问、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吃请等五项工作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大起底”,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再分析,再研判,对未办结的问题线索限时办结。截止目前,共梳理并移交问题线索9件。
开展督导检查,集中整治。由县审计局牵头,抽调专人,分成六个督导组对各镇(办)各部门今年以来“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大额餐饮发票、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干部因公出国(境)费用报销等进行核查和评估。目前,专项督查正在有力有序开展。对涉及“3+2”方面的问题线索与群众反映较为集中情况开展多轮次、滚动式明察暗访,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提醒谈话、主动收集掌握相关舆论信息和问题线索、明察暗访,对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加大问责力度,形成震慑。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将“3+2”专项治理作为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力抓手,持续进行严查狠纠,始终保持露头就打、严厉惩治的高压态势,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约谈督促。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紧盯重要节点,整治“四风”。围绕“中秋”“ 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纪律警示教育在前、廉洁过节提醒在前,开展明察暗访,保持纠正“四风”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进一步巩固“一桌餐”治理成果。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在“中秋”“国庆”前再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筑牢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思想防线。
构建防控体系,形成合力。结合全县实际,印发《2018年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实施方案》《宁强县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开展“3+2”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县纪委将继续联合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单位,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持续传导压力。把建章立制贯穿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在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抓住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进一步完善有效遏制“四风”问题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