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冯新柱“以案促改”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工程建设领域监督监察工作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运行。日前,宁强县纪委、监委决定对全县2016年1月1日以来财政投资(补助)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核查。
此次核查工作按照“谁实施、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各镇办、部门、单位对各自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自查。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县纪委要求:核查对象要全面,核查过程要务实,核查作风要扎实,核查结果要真实。县纪委、监委对各镇办、部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的核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填报的工程项目随机进行抽查,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全面核查,对出现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故意隐瞒问题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核查表上的每一个数据我都会仔细看,不清楚的还会询问具体参与核查的同志,现在签字不是权力,是责任,必须要底子清、情况明。”该县太阳岭镇党委书记常林在核查登记表上认真地签上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