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1-5月问责党员领导干部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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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宁强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少数”,不断加大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小事小节”的问责力度,进一步夯实“护林”责任。截止5月底,该县共诫勉谈话党员领导干部24人。

突出问题导向。该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全县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六大纪律”、完成上级党委政府重要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履行党内监督责任。通过专项工作督导检查,加强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工作联系确定问责对象。今年以来,对执纪审查和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移民搬迁进度缓慢的相关镇办、单位、部门“一把手”进行诫勉谈话,通过督促提醒,旨在改进工作,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强化“两个责任”落实。该县纪委监委在行政问责的同时,狠抓党内问责,倒逼各级党委、党组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各级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1-5月,执纪审查工作问责党委(党组)书记12人,问责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人。该县纪委监委根据约谈对象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厘清责任归属,制定诫勉谈话方案,实施一对一的诫勉谈话,助推工作落实,传导管党治党压力。

推进问题整改。为确保问责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效果,该县纪委监委在实施诫勉谈话时,对问责对象存在的问题直言不讳,同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要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问责对象,该县纪委监委将采取文件或官网、官微等方式进行通报,还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调整、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