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审核关,坚决防止党员干部“带病提拔”或“带病表彰”。
为进一步规范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该县纪委完善廉政意见回复审核工作规章制度。县纪委廉政意见回复的主要对象是拟提拔、拟表彰奖励、试用期满拟正式任职、拟提名“两代表一委员”的人员。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由县纪委组宣部牵头,信访室、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审理室和相关纪检监察室围绕被征求单位或个人的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政纪处分、诫勉谈话、约谈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联合“会审”,确保廉政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该县纪委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过程中,对该取消资格的,坚决予以取消资格。2018年以来,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67人次,其中3个单位和7名党员干部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被实行“一票否决”,无缘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