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参加执纪审查专项考核,我比去年有底气多了。2017年我镇完成执纪审查7件,其中扶贫领域查处5件,按照县纪委执纪审查量化考核评分标准,光这一项就加分不少,明年还要更加重视执纪审查工作。”安乐河镇纪委书记李鹏飞在考核结束后如是说。
宁强县纪委自2017年开始,通过调整考核“指挥棒”,对镇办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进行执纪审查单列考核,进一步促使各级纪检组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聚焦执纪审查工作。同2016年相比,该县镇办、部门更重视执纪审查工作,全县5个派驻纪检组消除“零查处”,执纪审查16案;全县18个镇办共完成纪律审查138案,其中4个镇办各完成11案。
据悉,考评工作分为镇办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两个序列,分别采用不同的《纪律审查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考评领导小组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和审理室负责人组成,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采用问答、阅卷、评查等方式,突出执纪审查工作数量与质量、实体与程序、惩防结合等社会综合效应。
为确保此次考评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各被考评单位2017年执纪审查工作情况,县纪委考评工作组在考评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根据《纪律审查工作考评细则(试行)》分别制定两个考核序列的《纪律审查工作量化考核评分表》,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公开考评,将纪律审查工作中的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及扶贫领域案件、三个助力中的环保和规范市场秩序案件、执纪审查通报、初核案件、问题线索台账等硬指标作为考评内容,坚持集体考评,得不得分工作实绩说了算,杜绝了找关系、说人情现象。
该县纪委重视考评结果的运用,本次考评分值将与考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和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核挂钩,并对年度执纪审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纪律审查工作不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按照“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党委书记(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