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强化执纪问责夯实“两个责任”

 
 
打印

宁强县纪委始终坚持把压实“两个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一是明责。每年年初制定了《责任清单》,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领域、分层次、分类别制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通过逐级签字背书,构建纵向到、横向到边的责任落实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传递到了基层党组织的“神经末梢”。

二是述责。严格落实党政纪领导干部向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述责述廉制度,每年确定3个镇办、3个部门的党政纪主要领导向县委常委扩大会现场述责述廉,并进行民主测评。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年底前对照年初签订《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撰写述责述廉报告,向县委书面述责述廉。

三是督责。该县纪委紧盯“两个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单位和领导干部,下发督办单,限期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2017年以贯彻落实《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为契机,开展“两个责任”专项检查5次,查纠整改问题39个

四是问责。该县纪委强化对“两个责任”虚化空转和履职不力进行严肃问责,先后3次对40余名违反会风会纪人员及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集体约谈对执纪审查工作滞后的2名镇办纪委书记和36名纪检组长以及推进陕南移民搬迁工作不力的6个单位党委书记和镇长进行了专题约谈,进一步传递了压力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不断完善“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强化考核成果运用,构建了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