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部署元旦、春节期间 纠正“四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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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春节前夕,宁强县纪委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重要指示、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继续紧盯重要节点纠正“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通知强调,要严明纪律规定。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红包”和购物卡;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者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出行费用;严禁公款吃喝或者违规接受下级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或者其他不向公众开放的场所;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通知强调,要加强监督检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及早部署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要突出检查重点,既要着力发现违规收送年货节礼、违规聚会宴请、滥发津贴补贴、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又要着力发现抓落实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窗口服务“推绕拖”、责任担当“推责、卸责、不负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创新检查方式,通过查阅财政监督、专项审计、项目稽查报告,调阅公安视频监控数据和税务发票管理系统,暗访“办事窗口”等形式,着力发现“四风”问题线索。

通知强调,要严肃查处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加强工作部署,紧盯“关键少数”,紧盯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违反“八个严禁”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要畅通举报渠道,公开举报方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反映问题,最大限度压缩“四风”存在空间。要建立节日期间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对有关线索、舆情及重要情况,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及时核查处置、上报结果。对“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问题多发频发、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镇办和部门,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