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强县纪委组织召开了换届后的县委第一次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当前反腐败工作形势,提出有力举措对全县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强化工作领导。进一步明确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在县委领导下负责全县反腐败工作中重大问题和查办重大腐败案件组织协调的职能定位,遵循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要求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坚决纠正“部门主义、本位主义”等狭隘观念;各成员单位履行反腐败协调工作职能情况将纳入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范畴。
二是完善协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县委反腐败协调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协作协调机制,对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进一步细化,形成组织健全、运行规范、信息准确、文书完备、守时高效的日常工作运行机制。夯实工作责任,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肩负反腐败协调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日常工作部门及负责人和联络员承担具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机制和规定抓好办案协作配合。
三是突出反腐重点。反腐败协调工作要始终聚焦案件查办,一要严肃查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二要严肃查处违反党的“六大纪律”问题;三要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四要严肃查处贪污贿赂、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问题;五要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六要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侵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特别是要围绕开展落实“三个助力”(助力脱贫攻坚、助力生态环境整治、助力规范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盯紧扶贫领域的关键环节,精准发力,严查快处。
四是狠抓案件协调。加强线索移送通报协调,共享案件线索信息资源,进一步明确各自应当移送通报的案件及问题线索范围、程序、时限等具体要求,对反映和发现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交由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纪委)集中统一管理和分类处置,做到程序合规、文书完备、运转高效。加强办案协作配合协调,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履行组织领导和全面协调整合职责,各成员单位要自觉服从安排调度,积极主动协作配合,特别是法院、检察、公安和纪检监察机关之间要进一步加强在案件调查、重要证据收集、涉案款物及案件移送处理等环节的协作配合,确保执纪执法精准高效。组织、人社、财政、审计、县人行等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积极履行反腐败协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