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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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营造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宁强县纪委在专题会议安排和以文件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交流。建立全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系统QQ群、微信群,要求各单位(部门)、各镇(办)纪检干部,委局各部室干部加入,由县纪委组宣部根据中省市县纪委工作情况定期发布宣传要点;每天由组宣部干部挑选省市纪委网站刊发的优秀稿件各一篇发布在群里,供大家学习参考。县纪委每周二晚上开展撰稿写稿学习交流,委局机关40岁以下干部必须参加,安排一名上周发稿排名靠前的同志结合自身撰稿写稿进行经验交流和答疑解惑。通过强化学习交流,切实解决一些纪检干部不知道写什么,怎么写的问题。

二是严格审签把关。为适应新媒体时代宣传工作的特点,该县纪委进一步严格宣传稿件的审签把关,镇(办)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上报的宣传稿件必须经所在单位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审签,文责自负;委局干部撰写的稿件必须经所在室(部)主任(部长)审签,涉及案件和信访工作的,还应经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审签把关。

三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将全年党风廉政宣传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基层纪委(纪检组)和委局机关各部室,2017年开始,该县纪委建立党风廉政宣传工作定期通报制度,该县纪委对基层纪委(纪检组)每季度以文件形式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委局机关干部撰稿发稿情况在每周一干部例会上进行口头通报,在分解任务的基础上,明差距、勤督促。

四是明确奖惩措施。该县纪委制定全县党风廉政宣传工作奖罚办法,以年初分解到各基层纪委(纪检组)、委局机关各部室的党风廉政宣传任务为基础实施奖惩,对超额完成党风廉政宣传任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据鼓励激励机制,进行适当奖励;对没有完成全年党风廉政宣传任务工作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委局机关部室,将由县纪委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人,不得评优树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