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坚持“四个加大”强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

 
 
打印


    自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宁强县纪委坚持加大集中核查、自查自纠与加大执纪问责、通报曝光相结合,强化对扶贫脱贫领域严肃问责力度。

一是加大集中核查力度成立由县纪委常委组长的六个专项检查组,对18个(办)19个行业扶贫职能部门进行集中核查,重点核查上级工作约谈中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重要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套取、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及公职人员列入贫困户等问题。县纪委对排查出来的脱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进行台账化管理,及时安排核查处理。对问题线索多、人员力量不足的镇(办),县纪委适时启动协作区核查;对重点线索,县纪委直查直办、跟踪督办。

二是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按照主体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镇(办)逐村,各部门逐项目集中开展摸底排查。扎实推进问题排查,组织协调扶贫、审计、发改、财政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以及在脱贫攻坚中承担的工作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检查。

三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加大对扶贫脱贫责任落实不力,突出问题整治不到位的问责力度,坚决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在扶贫脱贫领域共核查问题线索38条,立案13件,结案7件。在严肃追究扶贫脱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直接责任的同时,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四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今年以来,该县纪委通过文件、会议、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4个扶贫脱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如大安镇干溪沟村党支部书记陈学德、支部副书记单永忠、村文书单永平3人虚报套取贫困户生产发展扶贫补助资金3.7万元,经县纪委立案审查,分别给予村党支部书记陈学德、村党支部副书记单永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村文书单永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纪委将该案例在全县范围内及时进行通报,发挥了较好的教育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