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纪委“一案双报告”力促案件治本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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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案件查办综合效果,发挥好案件的治本功能,宁强县纪委在县、镇(办)两级纪委全面执行“一案双报告”制度。

案件审查报告。在对被审查人的问题进行审查终结后,严格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实施细则》要求,经全体审查成员充分研判后撰写审查报告,在报告中写明被审查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身份信息、简历、违纪经历等,核实被审查人的违纪事实,记录被审查人对违纪行为的认识和态度,依纪依法提出处理建议及依据,最后经分管案件审查的主管领导审定后定稿,确保审查报告水平高、质量优。

案件剖析报告。遵循客观、公正、时效性的原则对所查办的案件,采取专案分析的办法,重点从深层次查找制度、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同时,对案件所反映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并分析研判,找出共性,提出整改意见,促使发案单位制定相关制度,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改进管理。

   宁强县纪委通过执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力求查办一批案件、完善一批制度、堵塞一批漏洞、警示一批干部的目的,从源头上预防类似问题的再发生,真正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