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以王岐山书记“坚持经常抓、抓经常,看住重要节点,聚焦“关键少数””讲话精神为统领拧紧纪律发条,切实营造“清明”的节日氛围。
一是强化纪律教育。将广大党员干部和领导干部区分开来进行纪律教育,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重在思想防线建设,对“关键少数”的纪律教育重在以案释纪发挥警示作用。利用县纪委网站、“汉源清流”微信公众号方式,重申中省市县关于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在以全县科级领导干部为主要发送对象的廉政彩漫、廉政短信上公开通报一批在节假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强化震慑效果。
二是开展监督检查。县纪委坚持以纪律为纲,开展多项监督检查。清明前,安排作风整顿办对全县各镇办、单位“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纪律教育是否到位,党员干部是否遵守六大纪律,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对作风漂浮、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现场填写督导整改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清明节假期间,除了与兄弟县区开展交叉检查外,县纪委还将抽调公安、税务、文旅、经贸等单位人员,对清明期间公车私用、公款宴请、公款旅游、公款购买土特产等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节日病”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三是抓好信访举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网络、电话、信访三位一体举报平台监管,节日期间安排专人接访,对清明节前后出现的违反中省市县关于廉洁过节、文明祭扫相关纪律规定的举报,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核查。
四是压实责任。按照县纪委要求,全县各镇办、部门、单位在清明放假前必须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例行纪律教育。对在清明节期间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将依纪依法进行处理,并分别追究违纪违法人员所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