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宁强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狠抓重点、突出办理、强化监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的能力有所强化,信访举报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聚焦主业,坚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坚持认真受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来访群众、仔细倾听群众来电,做好来访来电记录;升级改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网站,确定专人每天定时登录举报网站并及时受理回复;建立健全委局领导开门接访制度,强化首接责任制,确保信访举报渠道的畅通。聚焦主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举报,集中精力受理和处理好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受理范围内、外相互交织的信访举报件,在重点处理好违纪行为的同时,采取协调、督促和责任追究等方式,推动有关部门妥善解决诉求问题,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问题,以及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引导群众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
转变方式,紧抓信访举报件的办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来访(电)、信访举报件批阅、信访案卷借阅等有关制度,规范办理。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理信访举报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反映问题不具体的,充分运用好信访监督方式,以“函询”或“发放信访监督通知书”等方式予以提醒。加大约谈力度,对群众重复举报但经查未发现问题的,由委局有关领导约谈被反映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将群众反映的问题严重、线索清晰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搞“四风”的信访举报件列为问题线索,交案件监督管理室保管,并由委局领导安排有关人员予以初核,联系该单位的纪检监察室予以指导。把握工作重点,对照上级有关要求,认真梳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对新受理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坚持快查快结,从严把关,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威慑力。
从严把关,提升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质量。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要求,从严把关办结的信访举报件,确保信访举报件办理的质量。对初核件实行预审核制,调查单位报告初核情况和处理建议,由联系该单位的纪检监察室、委局领导及分管信访领导严格按结案标准把关,对不符合办结条件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或补充调查。
多管齐下,做好信访举报件的后半篇文章。严肃、准确地对调查核实情况进行事实认定,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好信访举报件调查的后续工作。一是及时反馈,除了向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情况和听取反映人的意见外,选取部分匿名反映的典型问题,通过召开村(居)两委会、村(居)民代表大会等方式予以通报。二是实时跟踪信访举报件调查结果的落实。对在调查核实信访举报件中发现的情节轻微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上报;对构成严重违纪的,督促调查组及时将立案情况和处理情况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