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三措施确保党员干部廉洁过“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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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明将至,宁强县纪委紧盯重要节点,积极采取三项措施大力引导党员干部廉洁文明过清明。

一是重申纪律严要求。再次重申廉洁过节的各项纪律规定,要求各镇办各单位要令行禁止,不打折扣,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提出的“五个严禁”,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和公务接待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车封存登记、报备制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和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发生。

二是编发短信敲警钟。“又是一年清明到,八项规定需记牢,文明扫墓很重要,出门公车要管好。宁强县纪委监察局提醒您文明扫墓、远离封建迷信,廉洁过清明!” 通过编发此类廉政短信的形式,提醒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文明过清明。5年来,该县充分利用短信平台在法定节假日前夕,向广大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共29400余条。

三是加强督察重问责。由县纪委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深入到部分镇和旅游景点进行检查。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中发现和接到举报反映的问题,能整改的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责任,并点名道姓地进行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