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坚持“审理大计、质量第一”,严格执行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和审理程序,通过“四个协调”,保证案件质量,保障严格执纪。
一是加强与调查组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内部审核与监督的作用,采取灵活多样、务实高效的方式加强沟通研究,查审合力,共同负责,切实提升案件质量。
二是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落实,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近期将对2016年以来全县党政纪处分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三是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督促司法机关及时报送对涉嫌违法公职人员做出的强制措施或行政、刑事处罚决定书,确保人社部门对受处罚人员工资待遇核减到位。
四是加强与被审查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沟通协调。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及时与被审查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沟通交流,了解被审查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通报被审查对象的违纪事实及违纪性质,并释明相关纪律规定,认真听取党组织的处理意见,充分取得对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确保最终依纪依法“处理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