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136份责任清单为廉政建设“上紧发条”

 
 
打印

   “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县委书记陈剑彬同志代表县委与各镇(办)党(工)委书记签订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 201739日召开的中共宁强县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上,县委书记陈剑彬同志代表县委与镇(办)、单位党委书记签订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3份(其余会后签订)。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龚新伟同志与镇(办)纪委书记,签订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3份。以“军令状”的形式把“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主体责任人身上。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明确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