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纠“四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根据市纪委《关于组织开展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作的通知》(汉纪发〔2017〕4号),宁强县纪委近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纠正“四风”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
据悉,本次检查范围包括镇(办)以及镇(办)辖区内的事业单位,延伸到村(居),县直各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检查重点一是三公经费收支情况。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否认真落实了《宁强县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宁办发[2014]62号)、《宁强县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宁办发[2014]64号)文件相关规定。二是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各单位在脱贫攻坚惠民政策落实、行政执法方面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违规收费罚款、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
本次检查分从财政、审计抽调人员组成三个专项检查组,采取座谈了解、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财务凭证等形式进行。重点检查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是否存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涉赌涉毒、违规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违反工作纪律、惠民政策落实等9个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