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胡家坝镇实行村监委会向镇纪委述职评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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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村民监督委员会更好地履行民主监督职责,宁强县胡家坝镇从今年起开始实行村监委会向镇纪委述职评议制度,同时制定印发了村监委会主任管理考核办法和2017年工作考评细则。

专项述职:晒成绩,亮家底。述职采取书面报告和会议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规定每年6月底前各村监委会主任向镇纪委报告1次工作,年底向镇纪委进行述职。具体述职评议内容依照年度工作责任清单确定,重点包括:收集整理村民对村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两委会”转达,并提交符合实际的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情况;对村委会日常工作、村民自治章程、村务管理等的监督情况;对村干部履职和廉洁自律的监督情况等。各村监委会主任围绕自身抓监督工作的思路、措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开展述职,把自己摆进去,注重用事例数据说话。

述职评议:找差距,提建议。专项述职后,由镇党委主要领导根据述职报告内容和平时所了解的情况,现场进行逐村点评,帮助各村监委会主任找问题、理思路、促工作。同时,组织与会人员对村监委会主任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意见建议。评议格次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通过评议,各村相互学习比较,激励鞭策,查找短板,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与举措。同时将评议结果

 结果运用:补短板,促实效。把评议结果作为村监委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评优的重要依据。把监督成效作为衡量监委会和监委会主任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效不明显、评议排名靠后的,由镇纪委书记进行约谈提醒。各村监委会主任根据述职评议会提出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落实措施,补齐短板,并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由镇纪委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