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进一步延伸反腐触角,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今年党风廉洁建设的重点任务。
一是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县委、县纪委把从严管党治党压力进一步传导到镇办、部门,将责任压实到基层。镇办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对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基层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工作任务。县纪委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案双查”力度,强化问责追责,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管辖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腐败问题屡禁不止,甚至有案不查、压案不报的相关领导,根据市委出台的“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对4名履职不力的“一把手”进行约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真正向基层延伸,防止“两个责任”在基层虚化空转。
二是突出整治查处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保持严查快办的高压态势,紧盯脱贫攻坚、惠农政策落实、土地征收、社会保障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加强对基层“小五长”的监督检查,严防小官贪腐。全方位排查,零容忍惩处,坚决查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行为。尤其要及时曝光民生、扶贫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三是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挺纪在前,注重预防在先,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提醒教育、工作约谈、警示训诫谈话。委局领导先后对15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警示训诫谈话,镇办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对37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警示训诫谈话。县纪委书记对2016年重点项目进展缓慢的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力的三个镇办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针对镇党委、政府、人大换届工作进行了换届纪律谈话。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案件进行深度剖析,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在制度上的监管和约束,从源头上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