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太阳岭镇四举措强化纪律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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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三转”以来,太阳岭镇纪委坚持聚焦主业主责,将纪律审查工作列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强化纪律审查工作。

一是建立问题线索月报告制度。为了深入地摸排党员违纪违法线索,镇纪委充分调动村监委会主任、各支部纪检委员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印制《太阳岭镇问题线索摸底月报表》,对各党支部初步排查出来的线索,由镇纪委进行线索研判,构成违纪的迅速查办。

二是与市场监管所、派出所、交警大队等执法单位信息共享。对涉及违反《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治安处罚条例》和《交通法》的太阳岭籍及工作单位在太阳岭镇的人员进行核查,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党员,镇纪委迅速取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决不让任何一个违法党员逃脱党纪处理。2016年我镇查处的某村医售卖过期药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就是在市场监管所执法中发现的,并将信息通报镇纪委得以迅速处理到位。

三是加强与县纪委的沟通联系,办成“铁案”。镇纪委在接到问题线索后,及时向镇党委、县纪委联系科室领导汇报,迅速组织调查组展开调查取证工作,调查结束后,将卷宗移交县纪委审理室预审把关,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确保办成的每一个案件都是“铁案”。

四是正确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太阳岭镇的纪律审查工作更加注重政治、法纪、社会等综合效果, 把“一案双查”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树立追责审查意识,不但对违纪人员进行查处,还要倒查该违纪是否由其他公务人员的失职、渎职造成或因领导责任缺失造成。对于典型违纪案件进行剖析,不但要从传统的思想上、制度上进行剖析,更要从“两个责任”的落实方面去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