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胡家坝镇建立党员言行失范负面清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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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为党员言行列出负面清单。从言和行两个方面,列出负面清单,划出底线,引导党员树立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做一名合格党员。负面言论包括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公开发表有悖于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言论;在公众场合发表与身份不相符的言论等。负面行为包括:违反六大纪律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传播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行为把负面清单制作成党员言行失范手册,发放到每一名党员手中,对党员的失范言行作如实记录。

二是明确负面言行处理程序。出现第一次负面言行的,普通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提醒谈话,党员干部由镇党委进行提醒谈话;出现第二次的,普通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党员领导干部由镇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出现第三次的,普通党员和党员干部均由镇纪委立案查处。出现三次以上,经教育拒不改正、态度恶劣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三是严肃负面言行责任追究。将党员负面言行记录与考评考核、评优树模、提拔使用实绩鉴定、职称评定、岗位聘用、满意度测评等相结合,与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等机制相结合,对发生“负面清单”中所列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由镇纪委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查处,一经查实,将记入干部档案,并视其情节轻重,从严处理;对“一票否决”的党员,年度考核直接评为不称职格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