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换届后镇(办)纪检干部“只戴帽、不履职”问题,宁强县纪委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镇(办)纪检干部回归主责主业,深挖潜力,促进其切实履职尽责。
一是明晰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根据县、镇(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结合纪检干部岗位职能和纪委委员工作特点,统一制订了工作制度牌,明确规定了纪检干部工作职责、履职途径和方法,通定走访、巡查、约谈等监督形式,创造良好的履职环境。
二是专项培训,提升业务素质。根据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结合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通过邀请专家业务授课、协作区以案代训、开展上派下挂等形式,定期组织纪检干部开展业务培训,增强业务技能,有效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确保其“有位且有为”。
三是健全制度,规范履职能力。建立纪检监察工作月通报制度,落实镇(办)纪委每月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月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每季度向党委会汇报全镇(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广泛征求意见,便于班子成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建立工作督察、巡查制度,不定期组织镇纪委委员开展专项督查活动,对村(居)党风廉政建设、群众反映的热点及难道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获悉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和苗头性问题通过“第一种形态”及时整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快查快结,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