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围绕2018年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目标,通过精准监督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县纪委将脱贫攻坚作为工作的重点领域,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在每月一期的廉政手机报中增加脱贫攻坚方面的典型案例或脱贫攻坚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等内容,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加大震慑力度,针对扶贫派驻第一书记管理不严、对精准扶贫认识不足走过场现象、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影响全县脱贫工作计划完成的单位和个人,除了责令相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到位,还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县纪委围绕精准扶贫工作的各个环节开展监督检查:根据《宁强县第一书记管理办法》,对派驻第一书记的驻村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通报;从贫困对象识别、扶贫方案制订、结对帮扶、建卡立档“回头看”等各个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督导检查和走访抽查贫困户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检查贫困对象是否有“水分”、贫困户识别是否按程序操作、贫困对象确认后是否按规定公示、驻村工作队人员是否按要求帮扶贫困户、帮扶表册填写是否属实等内容,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各环节公正、公平、公开。
三是强化村级监督。建立镇、村、组“联防联动”的精准扶贫纪检监督机制,推动了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在镇、办、党委的领导下,镇、办纪委重在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二是各村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纪检委员作用,在抓好本村的党风廉政宣教、惠农强农政策落实的同时,重在协助镇、办纪委查处村组干部违纪违规问题,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保障。三是各村民小组长和党员开展好本组的精准扶贫工作,发挥“宣传员”和“警报员”作用,切实解决存在的好人主义和执纪不严的问题,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能真正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中。
四是从快问责查处。通过督导检查和群众举报,对在精准识别过程中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造成识别不准、违规操作、优亲厚友、徇私舞弊等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处理,严查为官不为、为官不勤、为官乱为等现象,筑牢工作纪律防线,杜绝在精准扶贫工作实施过程中滋生腐败问题。规范精准扶贫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精准扶贫工作提供纪律保障,确保精准扶贫工作精准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