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纪委结合工作实际以党规党纪为准绳,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一是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党员干部,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廉政谈话、约谈、警示训诫、通报批评、作出书面检查等方式,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督促其改正错误。在线索处置中,2016年1月至6月县纪委开展换届工作纪律谈话5次33人,任前廉政谈话3次134人;约谈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力的镇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1次5人;开展警示训诫13人次;发干部作风督导检查通报1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3名干部进行了点名曝光,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单位主要领导和抓干部作风纪律的领导由县纪委分别实施警示训诫谈话。通过行之有效的提醒和预警,让干部在纪律红线外止步。
二是对全县18个镇办和县直单位(含二级单位)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两学一做”和“三讲三当”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两个责任”履职不力和对“两学一做”和“三讲三当”活动开展存在问题的镇办、部门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分别给予以诫勉谈话。
三是及时审查违反党纪政纪的干部,对其中的大多数给予纪律轻处分和必要的组织处理。在严格执纪的同时,注意体现组织的关心爱护,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截止6月底,立案73件,结案61件,党政纪处分61人。
四是对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给予重处分。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党员干部,坚持发现一起,依纪依规立案审查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手软。今年有1名科级领导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