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委局领导包片包案责任制。将全县划分成7个办案协作区,分别落实了包抓领导和联系室,主要负责对联系包抓单位办案工作进行协调督导,对案件数量、质量和办案安全一包到底,与办案单位进行捆绑考核。
二是建立案件定期分析通报督导机制。委局对全县办案情况按照“图表式作业、数字化管理”的新模式,做到目标任务上墙、跟踪问效问责,采取电话催办、派人协办、发提示单督办、领导约谈等方法,实行每月通报、半年评比、年终考核,全面促进办案工作。今年已发出督办函14份,对14名查办案件工作相对滞后的镇办纪委书记进行了提醒,对2015年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零”的3个镇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三是建立办案目标责任管理机制。细化量化各责任主体的问责问效内容,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纪律审查工作,全力保障办案人员、经费、装备。各镇办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并向县纪委上报线索。
四是完善案件查办考核奖惩机制。从案件数量、案件质量、办案安全、问题线索管理及信息调研等多方面建立案件考评奖惩办法,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单列考核,分值占落实“两个责任”考核总分的40%。
五是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机制,深入排查收集线索。进一步明确案管室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严格按照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对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集中管理,做到查管分离、监管到位。坚持每月由纪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线索研判会,分析线索排查处置情况,督催办案进度,对重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会诊”。今年县纪委先后组织7个工作组,深入到各镇办各部门,特别是窗口单位和民政、财政、扶贫、卫计、交通等重点单位,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扶贫惠民项目政策及资金落实等方面,仔细梳理排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目前已摸排5条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职能。召开了县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了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坚持一季度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实行“月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审计、信访等单位的协作,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